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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人注意了,从明年起,非居水价、气价有升有降!

2017-12-18 厦门发改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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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市政府批准,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,将其他行业自来水价格从1.80元/吨上调至2.20元/吨,同步建立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和“两高一剩”加价制度。



为什么要调价


随着我市用水形势的日益严峻,为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,引导非居民用户,特别是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节水,以合理的供水价格体系促进供水企业持续、稳定、正常运行,结合供水企业近几年的生产运营、建设投入及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,并参照全国36个大中城市现行供水价格水平,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及我市实际情况,遵循“用水企业可承受、供水企业可持续”原则,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,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,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进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
此次价格调整有哪些变化


1

成本发生了变化。


我市其他行业用水价格从2003年起,14年未进行调整,期间原水费、电费等均有不同程度上涨,北溪引水原水价格由0.16元/吨涨至0.30元/吨(其中包含水资源费0.10元/吨),考虑原水上涨部分和税费等因素,我市自来水供水含税成本约为2.20元/吨,现行的其他行业用水价格1.80元/吨与成本倒挂。

2

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


我市的原水86.24%引自40公里以外的九龙江北溪库区,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原水使用量已由1999年的1.92 亿吨增加到4.28亿吨,年平均增长5.13%,预计原水使用量在5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的格局不会改变,届时厦门水资源的形势势必更加严峻。适度调整其他行业用水价格,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、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,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,尤其是推进工业企业中水回用。按照有关工作要求,我市适时调整其他行业用水价格。



与其他城市对比


调价前,我市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居36个大中城市第34位,全省9个设区市中,与三明并列全省末位。调价后,我市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居36个大中城市第30位,全省第2位。


小知识


厦门市自来水价格分为三种类别


一是民用水价格,包含居民生活用水、行政事业单位用水、市政、环卫、绿化、消防等公共用水;


二是特种行业用水价格,包含桑拿、洗车、足浴、纯净水业;


三是其他行业用水价格,即除上述两个类别以外的行业用水,主要是工商业用水等。




其他行业自来水价格上调了


 好消息!

非居民管道天然气

下调啦!


厦门市下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


为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,科学合理地制定天然气价格,根据省物价局最新印发的《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》文件规定,我市在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,制定了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,并根据新的作价办法,将我市非居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3.42元/立方米下调至3.38元/立方米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。将为我市工商企业降低成本年约568万。


同时,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将继续保持对大工业用户的优惠力度。随着配气价格的制定,将逐步形成“管住中间,放开两头”新的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。


编辑 黄星源

来源:厦门市发改委

部分图片来自网络

厦门发改委微信(ID:xmdrcwx)整合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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